佛教把一切有情,分为十等:即(一)佛,(二)菩萨,(三)缘觉,(四)声闻,是为四圣。(五)
天,(六)人,(七)阿修罗,(八)畜生,(九)饿鬼,(十)地狱,是为六凡。辗转于六凡之中,不得超出,谓之六道轮回。
佛教的宇宙观,系以识为世界的根本。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即有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。
此为前六识,为人人所知。第七识为末那,第八识为阿赖耶,其义均不能译,故昔人惟译其音。七识之义,为“恒审思量,常执有我”。我们念念以自己为本位(一切现象,都以自己为本位而认识。一切利害,都以自己为本位而打算),即七识之作用。至八识则为第七识之所由生,为一切识的根本。必须将他灭尽,才得斩草除根。
但所谓灭识,并不是将他铲除掉,至于空无所有。有无,佛教谓之色空。色空相对,只是凡夫之见。
佛说则“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”(如在昼间,则昼为色,夜为空。然夜之必至,其确实性,并不减于昼之现存。所以当昼时,夜之现象,虽未实现,夜之原理,业已存在。凡原理存在者,即与其现象存在无异。已过去之事,为现在未来诸现象之因。因果原系一事。所以已过去的事,亦并未消灭)。所以所谓灭识,并非将识消灭,而系“转识成智”。善恶同体。佛说的譬喻,是如水与波。水为善,动而为波即成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