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人格改变
人格改变(personality change)探讨的问题是:人格是如何变化的?改变的条件是什么?改变的过程如何?哪些人格特征能够改变?哪些特征很难改变?
人格改变问题是人格教育与偏差人格调整的理论依据。不同学派的人格理论学家对人格改变的态度有很大差别,在主张人格可变的理论学家中,认知学派的代表人物凯利将心理治疗视为人生的心理重构,强调的是结构的改变,他提出实验气氛和包容心理的重要性,但却很少有研究指出建立这种气氛和心境所需要的变量是什么;罗杰斯最重视促进人格改变的条件,他认为心理治疗就是改变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差距;学习理论学派也特别强调改变的作用,班杜拉关于模仿和引导式参与法也被用于治疗技术中。相反,对人格改变持悲观看法的是弗洛伊德和早期的一些学习理论者(Hull,Dollard,Miler),他们认为人格是很难改变的。
事实上,人格改变要视人格特征与条件而变,生理遗传基础很强的人格特征是较难改变的,而后天环境塑成的人格特征具有较大的改变可能性。在对人格改变的途径中,有计划性的改变(plan change)和非计划性改变(unplan change)之分,通过教育、咨询、治疗可以达到对人格的改变,是一种计划性的、控制性的改变实施过程;而社会环境、校园文化、行业要求等对人格产生的是非计划性的影响。在人格改变的因素中,自我主观努力是较为重要的,也就是说,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