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势”,是司马迁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。司马迁在解释事物变化原因时写道:“无异故云,事势之流,相激使然,曷足怪焉。”[357]司马迁论范雎、蔡泽际遇与成就的变化,认为“固强弱之势异也”[358]。他说的“事势”“势”是指事物的状态和形势,即考察历史时,不能不着眼于一定的社会环境,从而得到合理的说明。从“事势之流,相激使然”来看,司马迁认为“事势”“势”不是静止的,而是运动的,其中自也包含有趋势之意。
自司马迁以下,不少史家都讲到过“势”,但真正赋予“势”以历史理论之明确含义的,是柳宗元的《封建论》。柳宗元用“势”来说明历史变化的动因,对后人产生了理论上的启示。宋人曾巩、范祖禹、苏轼和明清之际王夫之都各有阐发。曾巩撰《说势》一文[359],其历史见解是折中于“用秦法”与“用周制”之间。文中所说“力小而易使,势便而易治”的“势”,是指的一种综合的力以及这种力与力之间的对比,同柳宗元说的“势”的含义不尽相同。此文还批评“病封建者”与“病郡县者”二者“皆不得其理也”。章学诚说曾巩“具史学而不具史法”,由此可见一斑。范祖禹引用《礼记·礼器》说的“礼,时为大,顺次之”的话,进而阐发道:“三代封国,后世郡县,时也”,“古之法不可用于今,犹今之法不可用于古也”[360]。范祖禹说的“时”,义颇近于柳宗元说的“势”。而苏轼对于“圣人”和“时”之辩证关系的阐发,则深得柳宗元论“势”的要指。苏轼认为:“圣人不能为时,亦不失时。时非圣人所能为也,能不失时而已。”他说,“圣人”之“能”不在于“为时”而在于“不失时”。这是很机智地说明了“圣人”与“时”的关系。在他看来“时”是客观的,能够认识并利用它的人,也就可以称为“圣人”了。基于这种认识,苏轼认为秦置郡县,“理固当然,如冬裘夏葛,时之所宜,非人之私智独见也,所谓不失时者”[361]。这些论述,用来注释柳宗元说的“封建,非圣人意也,势也”,是很精彩的。苏轼自称“附益”柳说,自非虚辞。